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示(刘建民)

发布时间:2025-03-20 14:38:23

    继承人刘海风于2025年03月20日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刘建民位于市区106国道南君临上城8幢4单元1楼西房屋继承转移登记,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四条规定,现对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,公示期15个工作日,如逾期未产生异议,我中心将按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将该处不动产在继承人刘海风名下。

    不动产权证号0000023064,被继承人刘建民,继承人刘海风,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、房屋所有权,不动产单元号411681002064GB00001F00080007市区106国道南君临上城8幢4单元1楼西房屋继承转移登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