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人顾军山于2025年03月21日向我中心中请办理被继承人顾超杰位于市区团结中路东金色华府11号2单元5层西房屋继承转移登记,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四条规定,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,公示期15个工作日,如逾期未产生异议,我中心将按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将该处不动产在继承人顾军山名下。
不动产权证号00017599,被继承人顾超杰,继承人顾军山,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、房屋所有权,不动产单元号411681002207GB00001F00110022于市区团结中路东金华府11号2单元5层西房屋继承转移登记。